湖南衡阳商品房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不意味取消公摊
近日,湖南省衡阳市发布通知,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在全市实行商品房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这一举措引发了人们对公摊的讨论。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刘琳表示,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并不意味着取消公摊,公摊成本会计入套内建筑面积价格中。购房者的总购房成本不会发生变化。
根据通知,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前应当公示被分摊的共用部位的名称、用途、位置、面积,以及参与分摊共用建筑面积的商品房的相关信息。
浙江工业大学中国住房和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虞晓芬表示,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可以提高购房者对房屋实际使用面积的了解,增加透明度。但如果仅按套内面积计价,也可能导致开发商降低公共部位建设标准,以及购房者产生不需要承担公共部位责任的错觉等问题。
虞晓芬建议,在售楼部和产权证上同时标注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和套内面积,解决公摊“糊涂账”问题。各地也可以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同时明确按建筑面积计价的价格和按套内面积计价的价格。
刘琳认为,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可以避免公摊过大、测量过程不清晰等问题,促使开发商优化产品设计,提高住宅品质。同时,增加套内面积计价方式可以使购房者的购房成本更清晰,有利于购房选择。
湖南衡阳市的商品房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的举措引发了人们对公摊的讨论。专家表示,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并不意味着取消公摊,公摊成本会计入套内建筑面积价格中。这一举措可以提高购房者对房屋实际使用面积的了解,但也可能导致一些问题。专家建议在售楼部和产权证上同时标注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和套内面积,以解决公摊“糊涂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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